朱彭军等37名专升本学生(详见学院网站通知公告),基本学制已修满,学业成绩未达到毕业要求,并且未按学校要求办理学籍异动手续,根据《河北经贸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籍管理规定》(冀经贸继教〔2019〕1号)第三十七条之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于朱彭军等37名专升本学生退学处理。特此公告。
公告时间:2023年9月14日至10月15日
公告期满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311-87608916,87608987
河北经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9月13日
河北经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版权所有 Copyright by College of Continuing Education.
通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 邮编:05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