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晓辉等61名专升本学生(名单见附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未达到毕业要求且超过最长学习年限,根据《河北经贸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籍管理规定》(冀经贸继教[2019]1号)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决定给予退学处理。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2日至2023年10月13日。如有异议,请向河北经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反映。
公示期满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311-87608987,87608916
河北经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9月11日
附:杨晓辉等61名学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