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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经贸大学成人高等教育设立函授站工作程序

作者:时间:2011-12-01点击数:

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设站单位向河北经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提出建站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正式文件)

2、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单位简介、教学及办公条件、教师及管理队伍、办学历史等)

3、填写《河北经贸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基本情况登记表》(详见附件)

二、河北经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对拟建站单位进行考察、评估;

三、考察、评估通过后,双方签署建站协议;

四、建站单位向所在地、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市教育局审核,对符合设站条件的函授站报送所在省教育厅。经复审对同意设置的函授站进行登记,并予以在省教育厅网站或报业传媒上公布;

五、履行上述手续后,双方建站协议方有效。

六、河北经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需提供的材料有:

1、双方建站协议

2、相关专业介绍

七、需返回河北经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的材料有:

(1)设站单位所在省教育厅关于同意设站的批文。

(2)设站单位拟开设的专业。

八、河北经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在接到批文后应及时将批文送交本省教育厅备案(只限省外)。

九、省教育厅批准备案后,签署办学协议,进入招生、办学阶段;

十、校外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要接受所在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十一、函授站应具有连续或隔年报考的生源,凡连续两年不招生的函授站,视为自动取消,再招生应重新办理相关手续。函授站设置单位变更,需重新履行相关手续;

十二、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需定期参加所在省教育厅组织的年检,详细情况见当地有关文件规定。

附表:《河北经贸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基本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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