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与要求
1、2021年申报学位仅限于2020年6月及12月毕业的考生。
2、各专业主干课程平均成绩65分以上(含65分)。
3、毕业论文成绩70分以上(含70分)。
4、毕业论文全文相似比执行河北经贸大学现行标准(不超过30%)。
注:①申请学位的考生(2017年1月份以后参加答辩的考生)必须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http://vpcs.cqvip.com/personal/heuet)进行论文查重且全文总相似比不大于30%,同时需将检测合格的电子版论文和检测报告(维普论文检测完整的压缩包)发送到邮箱37453863@qq.com,未提交论文电子版者不能申请学位。2017年1月份之前参加答辩的考生不需要进行论文查重和提交电子版论文。
②提交的论文电子版格式要求是: word97-2003文档;必须有完整的封面、目录、摘要、论文正文、参考文献且在一篇文档中,不要每部分单独文档;
③论文及检测报告命名格式为:准考证号-姓名-论文题目
5、学位外语成绩:《英语2》60分以上(含60分)。
6、《河北经贸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第九条第六款“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学士学位”者不予受理学位申请。
二、电子照片标准
1、照片尺寸(像素):宽150、高210
2、大小:≤1M
3、格式:JPG
4、免冠,头顶距离顶部约占照片高度的3/10。
5、被摄人服装:白色或浅色系。
6、照片背景:单一蓝色(其他底色无效)。
三、申报流程及时间
(一)、网上报名
2021年3月20日—4月5日,考生登陆河北经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https://cj.hueb.edu.cn/),点击“自考学位申报”,按系统提示填报各项内容。
各项填报内容须本人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务必记下本次报名申请编号。
(二)学位评审费:
1、收费标准:100元
2、交费方式:网上交费,不收取现金。
3、交费时间:2021年3月20日—4月10日登录自考学位申报平台中“学位评审费交费入口”录入“学号(12位申请编号)”和“密码(身份证后六位)”。请按规定时间交费,未交费者视为放弃申请学位资格。
4、未通过学位审核者学位评审费不予退还。
四、查询:
请于2021年6月底登陆本系统,查询是否通过学位审核。
河北经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位办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