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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6年上半年河北经贸大学主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安排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5-11-24点击数:


各位自考考生:

欢迎报考河北经贸大学自考实践环节考核,请您耐心仔细地从头至尾阅读完本通知,记住关键时间点及内容。

一、报名条件

考生按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取得一门及一门以上理论课程考试合格成绩后,可报名参加该专业的实践性环节考核;考生取得所学专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后,方可报名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等毕业环节考核。

二、报名

2025年11月25-30日(每天8:00-22:00),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zk.hebeea.edu.cn),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点击“实践环节报考入口”进行报名)。报名时请将“联系电话”修改为本人正在使用的电话号码,以便能及时联系到本人,否则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三、缴费

(一)缴费时间:2025 年11月25至12月1日24:00。

(二)缴费标准:“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三)缴费方式:在中国建设银行悦生活教育考试缴费平台支付页面完成交费。进入www.ccb.com网址,点击“悦享生活”→“应用服务”→“学校教育”→“考试报名费”进行网上支付。(请用建行储蓄卡支付)。

注意事项:

1. 考生交费时,须认真核对所报考的课程,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网上支付。支付成功后,报考费一律不退。

2. 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实践环节考核。

3. 对于超过缴费截止时间仍缴费者,所缴费用不退且不能参加本次实践考核,后果由考生负责。

四、组织与实施

(一)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时间

1.毕业论文答辩时间拟于2026年3月下旬或4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除毕业论文外的实践课程考核方式、时间和要求将于2025年12月20日后在学院网站(自学考试→实践考核)发布,敬请查看。

(二)毕业论文考核实施程序

完成报名并交费的考生,方可进入毕业论文考核阶段。本阶段包括查询指导教师联系方式、确定论文题目、论文撰写、论文提交和毕业答辩五个环节,缺一不可。

1.查询指导教师

2025年12月20日后,考生可登录河北经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点击“自学考试”→“论文选题”),按准考证号、姓名、专业查看自己的论文序号和指导老师的联系方式,论文序号由学校按考生报名顺序统一生成。

2.确定论文选题

考生需在教师的指导下,根据自己的专业特点,结合自己的职业特征自拟题目,但必须与所报考的自考专业紧密相关。学校给出的题目仅供参考。

3.提交论文初稿

报考考生于2026年2月5日前将写好的论文初稿(电子版)发到论文指导教师邮箱。发邮件时“主题”栏注明自考-专业名称-准考证号-姓名-论文序号(例:自考-会计学-202003410001-王山-172号)。2026年2月28日后仍未收到指导教师修改意见的,请与河北经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联系,联系电话:0311-87608916。

4.完成论文正稿。

考生按指导教师意见修改定稿,按要求装订纸质版(封面为蓝色纸张胶装,未按要求装订一律不给成绩,需下次重新报考)毕业论文一份,于2026年3月20日前寄出(通过“邮政快递 EMS”邮寄至;石家庄市新华区学府路47号河北经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杨老师收,电话:0311-87608916。在快递封面上标注“自考毕业论文”字样)。

5.论文查重检测

邮寄纸质论文前,考生必须通过“维普论文检测系统”(http://vpcs.cqvip.com/personal/heuet)进行论文查重(全文总相似比小于30%),检测报告的所属单位为“河北”或“河北经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检测时间应在2026年3月15日之后。

6.毕业论文答辩

毕业论文答辩时间拟于2026年3月下旬或4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参加答辩者,成绩以“零”分计,不安排补答辩。

7.毕业论文提交

申请学位的考生答辩完后,须在答辩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按要求提交经指导教师同意且通过答辩(若答辩小组提出修改意见的,须修改后)的毕业论文、研究方向和查重报告。提交的论文必须有完整的封面、目录、摘要、论文正文和参考文献。逾期未提交者按放弃学位申请资格处理。具体提交地点另行通知。

8.查询实践课程成绩

考生可于2026年5月月10日后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查询实践课考核成绩(未查到成绩的请再次报考)。

9.自考学位申请

学位申请通知于每年3月初在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请及时关注。学位申请通过学位申请系统进行在线申报(点击首页的“学位在线申报”或“自学考试”→“学位申请”)。按毕业证日期的次年3月初申请(如毕业证的时间是2023年6月30日或2023年12月30日,那么申请时间是2024年3月份)。逾期不再受理。

五、咨询与联系方式

(一)联系单位:河北经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联系电话:0311-87608916

(三)通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河北经贸大学第四办五楼


河北经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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