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学士学位条件
1.2024年6月及12月的毕业生。
2.专业主干课程平均成绩65分以上(含65分)。
3.毕业论文成绩70分以上(含70分)。
4.毕业论文通过学校指定的“维普论文检测系统(河北)”(http://vpcs.cqvip.com/personal/heuet)进行论文查重,全文相似比≤30%,且已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经答辩小组同意符合要求的电子版毕业论文和查重报告。
5.学位外语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
6.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学士学位。
二、电子照片要求
1.图片尺寸:390*567像素。
2.文件大小:≤200K、文件格式:JPG。
3.被摄人服装:白色或浅色系。
4.照片背景:单一蓝色(其他底色无效)。
5.电子照片必须由数码相机拍摄,免冠,头顶距离顶部约占照片高度的3/10。
6.自2024年起,上报学位数据时将不再提交电子版照片,学信网默认学历照片,为保证证书照片与学信网上的照片一致,建议考生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毕业证书电子照片。
三、申请流程
2025年4月7日—4月13日登陆河北经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网址:https://cj.hueb.edu.cn/),点击“学位在线申报”,按系统提示填报各项内容。用户名为准考证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
注:各项填报内容须本人确认无误后再提交,让他人代填者视为本人已经认可。
四、提交材料
1.2024年(含2024年申请学位重新做论文)取得毕业论文成绩的考生,已按要求提交电子版论文的可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材料;未提交电子版论文的按自动放弃学位申请资格处理。
2.2023年12月31日(含)以前取得毕业论文成绩者,须提交相关材料,待审核通过接到通知后再进行线上申请,请于2025年3月31日前,将当年答辩通过后的论文和查重报告纸质版一份,通过“邮政快递 EMS”邮寄至:石家庄市新华区学府路47号河北经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4办506室,杨老师收,电话:0311-87608982。在快递封面上标注“自考申请学位论文”字样。
同时将电子版论文(与纸质版一致)、查重报告、学历照片和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HBJMZK2025@163.COM)。
注:①提交的论文须按附件《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写作规范(2024年版)》要求进行排版,必须有完整的封面(论文封面上内容(如:专业名称)填写要完整、准确)、目录、摘要、研究方向(文字简练不超过10字,不能包含专业名称)、关键词、论文正文和参考文献和查重报告(见附件)。
②电子版论文命名规则:学号-姓名-专业名称-论文题目(毕业论文Word版、查重报告完整压缩包)
③封面日期写当年日期。
④论文内容不得改变,可使用新查重报告。
⑤接收申报材料截止到2025年3月31日,过期则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学位资格,过期申报材料将自行作废且不予退回。
五、学位评审费:
1.收费标准:100元/人。
2.交费方式:网上交费,不收取现金。
3.交费时间:2025年4月7日—4月13日。
4.收费平台:河北经贸大学财务处学生网上交费系统(网址:https://jf.hueb.edu.cn:8085/login.jsp),用户名为准考证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请在规定时间内交费,未交费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学位。为保证系统正常使用,请使用火狐、360 极速或 IE11 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5.未通过学位审核者学位评审费不予退还。
六、结果查询
考生于2025年6月30日以后登陆本系统,查询学位审核结果。
七、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311)87608982,87608916
河北经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