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我校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调整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4-06-28点击数:

根据国家相关要求,自2026年起,河北省自考委将对现开考的44个专业考试计划进行调整。

按照省自考委的要求,经继续教育学院研究,拟对我校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条件做出了相应调整,自2027年开始执行。调整如下:

1.学位外语成绩由现行外语(二)成绩合格调整为英语(专升本)或外语(二)70分以上(含70分)。

2.专业主干课程平均成绩由65分以上(含65分)调整为70分以上(含70分)。

 

 

 

 

河北经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 6月5日

 

河北经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版权所有 Copyright by College of Continuing Education. 

通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 邮编:05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