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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刘江燕等107名成教学生给予退学处理的公示

作者:时间:2023-05-10点击数:

刘江燕等107名成教学生(名单见附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不符合毕业条件并且超过最长学习年限,根据《河北经贸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籍管理规定》(冀经贸继教【20191号)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决定给予退学处理。现予公示。

如有异议,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向“河北经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提出申诉,逾期不再受理。

公示时间:202359610

公示期满即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311-87608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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