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杨赫宸等836名成教学生给予退学处理的公示
杨赫宸等836名成教学生(名单见附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不符合毕业条件并且超过最长学习年限,根据《河北经贸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籍管理规定》(冀经贸继教【2019】1号)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决定给予退学处理。现予公示。
如有异议,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河北经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提出申诉,逾期不再受理。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1日—11月17日
公示期满即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311-87608987,87608991
河北经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