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函授站(点):
新学期伊始,按照河北经贸大学校成字2010[2]号《河北经贸大学函授站(点)教学过程管理办法(暂行)》和《河北经贸大学函授站管理工作流程》等文件,函授站(点)应做好如下工作:
1、督促本科生按照201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写作进程,按质、按时完成毕业论文写作及答辩。
2、9月30前将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以班为单位报学籍科。
3、9月20日前将本学期课程安排、各门课程教学进度表和考试安排报教务科。
4、本学期需要抽考的函授站(上学期已发通知),做好抽考课程的授课及抽考准备工作。
5、各函授站(点)要按照《河北经贸大学函授站(点)教学工作评估考核实施细则》进行本年度教学工作自评,并撰写自评报告,于2012年12月30日前报教务科。
我院除对有关函授站(点)进行课程抽考检查外,还要依据《河北经贸大学函授站(点)教学工作评估考核实施细则》对其他函授站(点)的教学工作进行检查,望个函授站(点)做好准备。
河北经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2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