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函授站:
根据教育部将对2012级专升本新生专科学历的核查情况,我校有部分学生核查未通过,从而不能进行学籍电子注册,不能取得正式学籍.为了保证这些学生能够顺利进行学籍注册,现将专科学历有疑问的学员名单转发给你们,务必通知每一位学员尽快办理专科学历认证手续.在2012年11月30日之前没有提交认证报告或相关材料的,将注销学籍.
一.专升本新生的专科学历和个人信息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专升本学生的专科学历必须是教育部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学历.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学历具有以下特征:毕业证信息已上网,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查询到.
2.专科学历毕业时间必须是专升本入学之前(即:12级专升本学员的专科毕业证为2012年3月之前毕业)否则不能进行学籍注册.
3.专科毕业证原件上姓名.性别和出生日期与本人学籍信息上的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需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证明(证明两个姓名是同一个人),并加盖户籍专用章,到学历认证中心进行认证.
二.学历认证地点:
1.河北省学历认证中心:
地址: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49号省教育厅东配楼106室(学历认证中心)
电话:0311-66005710
2.北京学历认证中心: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30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38号柏彦大厦1205室(北航北门向东200米)
邮政编码:100191
热线电话:010-82338424
传真电话:010-82338426
客服邮箱:xuelirenzheng@eyou.com
附:1.专科学历有疑问的学员名单.
2.河北省学历认证中心认证须知
河北经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2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