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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授站学士学位申报通知

作者:时间:2011-03-15点击数:

按照我校2011年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整体部署,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拟定于5月下旬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审核并初

评成人本科学士学位授予名单。为确保学位申请及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2008级业余、函授等学习形式的应届成人本科毕业生。

二、审查标准

学位申请者必须按《河北经贸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规定执行,规定如下:

成人教育本科生(自学考试本科生除外)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1、没有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不能毕业的。

2、在校学习期间有过考试作弊行为的。

3、各科专业主干课的平均成绩未达70分的。

4、主干课考试有一门经正常补考仍不及格的。

5、学习期间累计缓考六门以上(含六门)课程的。

6、学习期间有三门以上(含三门)课程正常考试不及格而补考的。

7、学位外语统考成绩不合格的。

8、毕业论文未达到75分的。

三.具体要求

1、函授站按规定认真审核申请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凡符合授学位条件的学生必须向继续教育学院提交如下材料:

①填写《河北经贸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评定表》一式两份,贴毕业信息采集同版一寸照片(由

学生本人认真填写,不能漏项)。

②成人外语统考合格证书原件。

③专业主干课程成绩表(按学院提供的电子表格顺序填写)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hblshyfl@126.com。

④毕业信息采集同版二寸照片1张(学位证书用)。

⑤学位申请评审费用:100元/人

2、时间要求:以上信息请于4月30日前交学院学籍科

联系人:闫凤丽 电话:18931366013

附:2011届分专业主干课明细表.xls

 

河北经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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