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毕业论文报名、选题写作须知
一.选题条件:考生未通过课程门数不多于两门时即可进行论文选题及写作。
二.网上报名及支付:论文选题于每年5月和11月20——25日先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址:http://zk.hebeea.edu.cn)进行实践环节考试报名,之后考生进入www.ccb.com网址,点击“悦享生活”,点击“应用服务”,点击“教育服务”,点击“考试报名费”进行网上支付。(请用建行储蓄卡支付)。(支付截止时间:省考试院报考当月28日20:00)。
三.报名支付后即可选题写作,封面、封底、写作规范、各专业论文参考题目等在本须知下方点击查看。也可自拟题目,但必须与考生所报考的自考专业紧密相关。
四.于每年6月20日左右(5月报名的考生),12月20日左右(11月报名的考生),在“自学考试”栏目“论文选题”内容中先查看本次论文报名编号(我办给考生统一编号),然后找到“考生需要联系的指导教师及邮箱”,按自己专业、姓名及论文号查看自己的论文指导教师及其邮箱,要求考生将写好的论文初稿电子版于2月5日前后4天(11月报名的考生),8月5日前后4天(5月报名的考生)发到论文指导教师邮箱。发邮件时“主题”栏注明自考.专业.姓名.论文号(例如:自考.会计.王山.172号)。
五.考生与指导教师邮件联系论文指导修改意见并进行修改定稿(个别老师没有给修改意见的,考生可联系自考办)。申请学位的考生必须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http://vpcs.cqvip.com/personal/heuet)进行论文查重(全文总相似比不大于30%),并分别于当年10月1日至11月1日(5月报名的考生)和6月1日至7月1日(上年11月报名的考生)把检测合格的电子版论文和检测报告(维普论文检测完整的压缩包)发送到“自考论文提交”平台”(在继续教育学院首页中部左侧图标中找“自考论文提交“图标),未提交到平台者不能申请学位。提交到“自考论文提交’’平台的论文必须有完整的封面、目录、摘要、论文正文、参考文献。最后,所有考生将自行检测合格的论文,按“论文写作规范”内装订要求将纸制论文于3月1——5日(11月报名的考生),9月1——5日(5月报名的考生)按下面邮寄地址寄出(论文封面写清指导教师姓名)(为方便老师收取请用顺丰快递邮寄)(另打印一份答辩时备用)。
论文邮寄地址:
(一)会计专业: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河北经贸大学会计学院教务科孙柯老师收电话 87326063 邮编:050061;
(二)金融、保险、投资管理专业: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河北经贸大学金融学院教务室张杰老师收 邮编:050061 电话:87326077;
(三)工商管理专业:考生与指导教师邮箱联系论文邮寄地址;
(四)行政管理专业: 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河北经贸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务室张素桥老师收 邮编:050061电话:87657976;
(五)会展管理专业: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河北经贸大学旅游学院教务科 谷沣老师收 邮编:050061 电话:87656977;
(六)国际贸易、电子商务专业: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河北经贸大学商学院教务室 丁立会老师收 邮编:050061 电话:87657108。
六.考生于3月中旬(11月报名的考生),9月中旬(5月报名的考生)登录本网站,点击“自学考试”——“考核通知”查看论文答辩通知。
七.5月和11月中旬后登陆上面第“二”项中的网址查询论文成绩(如果没有查到成绩,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先再次报名,然后有问题再联系我办),通过后,按规定时间登陆上面第“二”项中的网址按要求办理毕业。取得毕业证后的次年3月初,登陆本网址“学位授予”栏目内办理申请学位,逾期不再办理!
八.联系电话:(0311)-87608983
河北经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
· 附件【封面.doc】已下载1437次
· 附件【封底.doc】已下载1257次
· 附件【自考毕业论文写作规范.doc】已下载1943次
· 附件【保险.doc】已下载168次
· 附件【电子商务.doc】已下载93次
· 附件【工商管理.doc】已下载339次
· 附件【国际贸易.doc】已下载100次
· 附件【会计学.doc】已下载1217次
· 附件【会展管理.doc】已下载183次
· 附件【劳动保障.doc】已下载44次
· 附件【投资管理.doc】已下载276次
· 附件【金融学.doc】已下载316次
· 附件【销售管理本科自考毕业论文参考题目.doc】已下载141次
· 附件【行政管理专业.doc】已下载43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