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原理》考试方案
一、考试目的
为了适应保险行业对保险专业毕业生实践能力要求较高的现实形势,在《保险学》课程的教学中增加了实习、实践环节的教学内容。为了客观、科学地评价学生在实习、实践环节的学习效果和水平,特此制定考试大纲和考试方案。
二、考试形式及内容
(一)考试形式
综合作业。即要求学生应用所学的保险理论知识,对保险实践活动中存在的现实问题进行实际调研、认真观察和客观分析,形成科学结论或提出解决对策,在此基础上完成实践报告形式的综合作业。
(二)考试内容
对下列建议范围所存在的实际问题进行调研,阐述所调研问题的现状,分析问题形成的原因,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
1.保险展业及营销环节;
2.保险投保环节;
3.保险核保环节;
4.保险理赔环节;
5.保险资金运用环节;
6.保险机构财务分析;
7.保险监管活动;
8.保险法应用及保险纠纷。
(三)选题要求
1.选题要尽可能与实践活动相关,不要写成纯学术论文;
2.选题要具体,切忌大而空;
3.选题要有现实意义,能切实解决保险实践活动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4.选题要有新意,不要重复前人已经过多研究的问题。
三、规范要求
1.字数在2500-3000字以内,B5纸手写,左侧装订。
2.综合作业的结构由题目(25字以内)、摘要(300字左右)及正文三部分组成。
3.形式规范,结构合理,逻辑合理,语言通顺,书写认真。
4.杜绝抄袭或雷同。
四、评分标准
1.有雷同或抄袭现象,为不及格;
2.没有雷同或抄袭现象,但不符合形式规范,为60~70分;
3.没有雷同或抄袭现象,符合形式规范,但结构、逻辑、语言和书写等方面存在问题,为70分~80分;
4.形式规范,结构合理,逻辑合理,语言通顺,书写认真,但选题缺乏创新,为80~90分;
5.形式规范,结构合理,逻辑合理,语言通顺,书写认真,选题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现实性,为90分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