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厅最新文件要求,参加2017上半年论文写作、答辩的考生,凡是申请学位者,请将老师指导后定稿的论文电子版(考生自己用“维普”检测查重,重复率不得高于30%)于4月5日—10日,发送到邮箱:jmdxzkb@163.com。要求:文件名为: 姓名+专业+准考证号。例如,张三会计201500213456(中间不能有+号)。未按时间规定要求发送者,相关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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