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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级新生注册、老生年度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3-12-18点击数:

河北经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关于2014级新生注册.老生年度注册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函授站(点):

根据省教育厅的新生注册要求及时间安排,现将我院2014级新生注册.在校生学年注册有关事项作如下安排:

1.新老生注册。请于2014年3月22日之前在继续教育学院信息管理平台进行新生注册.老生年度注册。所有数据均以信息管理平台为准。如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及时在河北经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信息管理平台进行新老生注册,或工作粗心应付所产生的问题和后果均由函授(点)自行负责 (如有退学的请提交退学手续复印件) 。

请各函授站(点)认真核对新老生的相关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录取专业,学习形式等。请核查2014级未报到的学生情况,联系本人了解情况,做出说明并加盖公章于2014年3月新生注册时提交学籍科。过期不报将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无法恢复学籍),请函授站(点)以对学生负责的态度做好此项工作。

(1)对专升本学生,根据河北省成人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还应当向学籍科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的复印件,并在背面注明学员的考生号.所学专业和学习形式,在学院信息平台资格复查中填写相关信息。我院再次进行复查后还是不能注册的学生,请通知学生本人尽快做学历认证或提供相关材料,在2014年11月30日之前没有提交认证报告或相关材料的,将不再进行下一学年注册。(如有退学的请提交退学手续复印件)。

(2)根据教育厅2013年学籍管理会议精神,如遇考生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有误,请与招生部门联系更改事宜,学籍管理不再负责此项业务。

(3)学籍异动。今后将严格控制专业调整.形式调整。不再允许业余转函授。请与2014年4月14日前在学院信息平台提交。

2.特别提醒:(1)请及时通知2013级学生进行信息采集。(2)2014级新生和2013级老生都在学院信息平台注册,请各函授站(点)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注册。(3)2013届毕业生4月30日前上报学生申请学位的相关材料。(报李玉琴或胡海波老师)

请各站(点)按要求进行注册,如有问题及时与崔芳玮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311—87608987。地点: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第四办公楼5楼526室。

河北经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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