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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招生与教学行为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2-09-03点击数:

河北经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关于规范招生与教学行为的通知

各函授站点:

目前成人教育招生、办学市场异常混乱,有各种非法教育机构冒我校名义进行违法招生和办学,提前让考生缴纳高额学费,并承诺考生可以不上课、不考试、保证毕业。这种违规行为严重损害了学校的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要求我校各函授站点务必对所属本站的每一个学生负责,严格按规章制度实施教学与管理,绝对不允许委托其他机构进行教学,不准将学生外包,提高警惕不要接收违规招生机构提供的考生。目前我们接到许多考生的举报,我们将进一步进行调查核实,一经查证,将上报省教育厅,并终止与我校的合作办学协议。

河北经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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