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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经贸大学继续教育教材征订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时间:2012-12-21点击数:

教材管理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教材征订管理工作是提高教学质量,保证教学秩序,实现成人教育培养目标的重要前提。为进一步加强教材征订管理工作,规范教材征订渠道及方式,特制订本办法。

一.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教材管理工作

1.教学科负责按教学计划对成人学历教育所有教材版本的选用、汇总、审核,对教材供应商下达教材订购任务。

2.教学科负责对直属学生及函授站(点)教材订购.使用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及时了解直属班师生及各函授站(点)对教材版本选用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3.教学科负责对教材供应商提供的教材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二.函授站(点)成人高等教育教材管理工作

1.函授站(点)要有专人负责教材征订与管理工作。

2.每年四月和十月按照学院的教学计划将下一学期的课程名称及用书数量书面报学院教学科。

3.对不按教学计划要求订购教材的函授站(点),学院对该课程的考试成绩不予承认。

三.教材订购与费用结算

1.为保证教学计划及相关教学要求的落实,提高教学质量,要求各函授站(点)所使用的教材一般应在学院指定的教材供应商处统一订购。

2.教材订购费由各函授站(点)与教材供应商按招标价格直接结算,学院不做折扣提留。

3.各函授站(点)要在每学期收到教材后一个月内将所用教材订购费用及时和供应商结算。

4.学院直属学生入学时应预交书费,在毕业时按招标价结算所用教材费,多退少补。

本办法自2010年新生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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