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学安排, 2023届成人函授专升本学生本学期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本次答辩,学校不再统一组织,由各专业所属学院采取线上方式分别组织答辩。未经指导教师同意定稿的学生不允许参加答辩。
二、务必将电子版论文(终稿)于4月28日前发至指导教师邮箱,包括word版毕业论文和PDF版原文对照报告)。毕业论文命名格式:学号-姓名-论文题目-是否申请学位,查重报告命名格式:学号-姓名-论文题目-原文对照报告。
三、答辩工作将于2023年5月30日前完成,期间请同学们及时关注和指导老师联系的邮箱、QQ群、微信号和学院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
四、申请学位的同学答辩完成后,须在2023年5月30日至6月10日通过学院网站首页“论文提交平台”提交经指导教师同意且通过答辩(若答辩小组提出修改意见的,须修改后)的毕业论文和查重报告。逾期按放弃学位申请资格处理。
河北经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