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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7-11-28点击数:

各函授站(点):

根据教学计划安排,2017年的教学工作即将完成,为了确保本学期期末考试有序进行,根据《河北经贸大学成人高等教育课程考核管理规定》和《关于从2017级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开始实施统一考试的通知》(2017年5月9日发)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2017级(电脑艺术设计和航空服务管理专业除外)所有学生。

其它学生的考试命题、考试安排和组织工作由各站(点)自行决定,报学院教务科备案。

二、考试时间

2018年1月13日,每门课程考试时间90分钟。

二、考前准备

1.各函授站(点)及时接收学院下发的各专业课程考试安排,对2017级转专业的学生,按新专业安排考试。

2.明确考试地点(具体到门牌号)和考点负责人,人数在300人以下的只能安排一个考点,人数在300人以上的可以申请安排2个考点;每个考场30人,对于使用阶梯教室的,可以安排多个考场,考场之间要有明显分界线。

3.对于跨地区招生的站(点),请与学生所在地的站(点)协调,严格属地管理,不允许异地设点。

4.对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学员,需出具本人签名的纸质缓考申请,各函授站(点)将申请缓考的详细名单(格式见附件1)汇总后电子版发送至hbjmjw2017@163.com,缓考申请表由各站点存档。

5.按照各专业课程考试时间(见附件2)安排考场和监考教师并填写《考场安排表》(见附件3)。

各函授站(点)需将《考场安排表》电子版于12月17日前发送至hbjmjw2017@163.com,纸质版(站点负责人签字盖章)快递(建议用顺丰快递)至河北经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

收件人:胡海波

联系电话:0311-87608987,18131186383

请各函授站(点)认真做好考试的组织与实施,按要求布置好考场,安排好监考教师并及时通知本站(点)学生按时参加考试。

附:1.申请缓考汇总表

2.专业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

3.考场安排表

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

2017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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