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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级专升本学生毕业论文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6-10-10点击数:

各函授站、教学点:

河北经贸大学2015级专升本学生毕业论文工作已开始,具体事项如下:

一、时间安排

1、论文选题(从即日起截止到11月1日),论文选题参考目录已上传到河北经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及河北经贸继续教育群共享,请各站点及时通知需要申请学位的学生进行选题,并于11月1日前将选题汇总表发送到37453863@qq.com。

2、论文初稿(2017年1月31日前),学生将撰写好的毕业论文初稿交给指导教师,请老师提出修改意见,并将初稿完成情况通知函授站和班主任。

3、论文定稿(2017年3月1日前),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将撰写好的毕业论文定稿一式一份(论文封皮右上角注明论文序号)直接交给所在函授站,由函授站汇总好之后于3月10日前用顺风快递到河北经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如果指导老师有要求可以直接寄给指导老师。

3、论文答辩(初步定于2017年4月15日、16日),具体时间再另行通知。

二、论文格式

有关毕业论文的撰写要求详见《河北经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写作规范》(http://cj.hueb.edu.cn)学生必须在指导老师同意定稿后方可按要求打印论文。

三、论文成绩

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档,其标准分别为:优秀≥90,75≤良好<90,60≤及格<75,不及格<60。论文成绩不及格不能毕业,申请学士学位的论文成绩必须是70分以上。

特别说明:

1、法学、税务、旅游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等几个专业学生先报名,安排好指导老师后,在一周时间内和指导老师联系确定论文题目。

2、超过规定时间不能再进行选题。

3、学生如果想申请学位必须由河北经贸大学老师指导论文,没有经过大学老师指导论文的学生不能申请学位。

4、各函授站点以站为单位上报学生选题结果。

各函授站、教学点要及时掌握学生的写作进度,督促学生严格遵守时间要求。学生应主动与指导教师联系,虚心接受教师的指导,确保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完成,逾期不能参加论文答辩,不能申请学位。

附:1.2015级专升本论文选题汇总表.xls

2.2015级专升本届各专业毕业论文选题参考题目.rar

河北经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

2016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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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 邮编:05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