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安排
1、论文初稿(8月10日前),学生将撰写好的毕业论文初稿发电子版给指导教师,请老师提出修改意见。发邮件时“主题”栏注明业余(函授)、专业、姓名、论文序号(例如:业余、会计学、李**、12号)。
2、论文定稿(9月15日前),学生按《论文写作要求》将定稿寄给论文指导老师一份,论文用B5纸打印(封皮上注明论文序号)。
3、论文答辩(初步定于9月底),具体时间、地点会提前通知学生。
二、论文格式
有关毕业论文的撰写要求详见《河北经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写作规范》(http://cj.hueb.edu.cn/jxjy/网页查询)学生必须在指导老师同意定稿后方可按要求打印论文。
三、论文成绩
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档,其标准分别为:优秀≥90,75≤良好<90,60≤及格<75,不及格<60。论文成绩不及格不能毕业,申请学士学位的论文成绩必须是70分以上。
特别说明:请各函授站及时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及时督促学生按规定时间完成论文写作工作,如果学生在8月10日前没有和指导老师取得联系的话,学生将取消做论文的资格,将不能再申请学位。
河北经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