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函授站、教学点:
河北经贸大学2016届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已开始,具体事项如下:
一.时间安排
1.论文选题(从即日起截止到11月15日),论文选题参考目录已上传到河北经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平台及河北经贸继续教育群共享,请各站点及时通知需要申请学位的学生进行选题,并于11月15日前将选题汇总表发送到37453863@qq.com。
2.论文初稿(2016年1月31日前),学生将撰写好的毕业论文初稿交给指导教师,请老师提出修改意见,并将初稿完成情况通知函授站和班主任。
3.论文定稿(2016年3月10日前),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将撰写好的毕业论文定稿一式一份(论文封皮右上角注明论文序号)直接交给所在函授站,由函授站汇总好之后于3月15日前快递到河北经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
3.论文答辩(2016年4月16日、17日),具体时间安排由各教学点通知相关学生。
二.论文格式
有关毕业论文的撰写要求详见《河北经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写作规范》(http://cj.hueb.edu.cn/jxjy/网页查询)学生必须在指导老师同意定稿后方可按要求打印论文。
三.论文成绩
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档,其标准分别为:优秀≥90,75≤良好<90,60≤及格<75,不及格<60。论文成绩不及格不能毕业,申请学士学位的论文成绩必须是70分以上。
特别说明:
1.税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旅游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等几个专业学生先报名,安排好指导老师后,直接和指导老师联系确定论文题目。
2.超过规定时间不能再进行选题。
3.学生如果想申请学位必须由河北经贸大学老师指导论文,没有经过大学老师指导论文的学生不能申请学位。
4.各函授站点以站为单位上报学生选题结果。
各函授站、教学点要及时掌握学生的写作进度,督促学生严格遵守时间要求。学生应主动与指导教师联系,虚心接受教师的指导,确保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完成,逾期不能参加论文答辩,不能申请学位。
河北经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
2015年10月20日
附:2016届各专业毕业论文选题参考题目
各函授站2016届论文选题汇总表